美国叫停“第三国面签”,但疑问犹存
这是前几天的"旧"闻,美国国务院再次发布了外国人应该在"居住国"面签的公告,这是最近两周以来的第二次类似公告。注意,这不是提议,是马上要生效的正式公告。
9月6日的公告针对的是非移民签,公告发布之日(9月6日)起实施;8月28日的类似公告针对的是移民签,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两则公告的主要核心内容是:将来的签证申请人,需要在自己的国籍国或居住国面签,豁免的除外。居住国或国籍国没有使领馆的,则去指定的使领事馆。美国国务院为何会有这样的公告,新的做法会特别影响哪些人呢?受影响最多的是H-1B和F/M签留学生,因为以前很多H-1B和留学生会去加拿大或者墨西哥面签(就近方便,听说通过率还高),工作签L/O也会有很多人受影响。这类人将来面签会更费钱,费力,费时间。过去的移民签证申请人,也是可以在第三国面签的(有居住要求)。新公告并没看出来有很大变化呀,可能对居住要求更严了?望知道的留言。为何要这么做?就是增加签证难度呗。你看,前阵子不是还取消了很多类型的免面签服务么?从2025年9月2日起,几乎所有非移民签证申请类别(如 H、L、F、M、J、O等)将不再享有免面签的便利,必须亲赴美使领馆进行面谈。旅游签的免面签资格范围也大大缩小。公告里并没有说什么情况算居住国。比如,携旅游签在加拿大很可能不算居住在加拿大,那加拿大的留学生算居住在加拿大吗?在加拿大工作算居住吗?在墨西哥做生意算吗?目前未看到进一步解释,有可能在选择面签地后,使领馆预约页面会提示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另外,公告中还说,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应该"在其国籍国或居住国的领事馆预约面谈,而不是"必须"。公告后文还表示,"如果申请人在其国籍国或居住国以外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预约非移民面谈,可能会更难获得签证资格",或"等待时间更长"。这是什么意思?依然可以选择非居住国/国籍国面签,只是被拒率提高了?不管怎么样,这条公告出了以后,不到不得已,大家应该是不敢去非居住国/国籍国面签了。针对移民签证的公告中,使用的是"要求"这个词汇,也就是移民签申请人必须在居住国/国籍国面签了。这么模糊的公告,也是让人费解。还有一点,美国国务院的规定虽然说了可以去居住国面签,但是,国务院并不要求使领事馆一定接受第三国国民的签证申请,因为领馆有自由裁量权。就是说,即使你在某非国籍国居住,该国的美领馆也可以拒绝接受你的面签申请。 两则公告都说了已有的预约不会被取消或重新安排,也就是只影响那些尚未进行的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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