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收紧I-485审批,转为个案自由裁量。职业移民(H-1B/L-1/EB-2/EB-3)需维持无瑕疵身份,避免身份断档;EB-5双递交资格仍在,但须注意双重意图及入境时间。建议在I-485获批前持续续签H-1B或L-1签证,并谨慎对待RFE或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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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移民局发布的一则官方通告:未来在美境内递交 I-485(AOS)身份调整,将仅在“特殊情况”下予以批准。
(更多内容:突发!移民局发文收紧境内转绿卡(I-485)?先别慌,搞懂政策备忘录到底说了什么更重要)
消息一出,各种“境内绿卡通道被关闭”的传言层出不穷,很多正在等待排期或计划递交申请的朋友也难免感到焦虑。是不是必须回国走领事馆面签?
今天,我们就结合EB5 Investors 以及知名移民律所 Wolfsdorf Rosenthal 的最新专业解读,为大家带来一份“干货满满”的跟进分析。
一、对H-1B/ L-1 / EB-2 / EB-3来说要注意什么?
知名律所 Wolfsdorf Rosenthal 在其雇主顾问公告中指出,这份备忘录的核心目的,是将I-485 审批从过去的“自动批准”转变为真正的“个案自由裁量”。
对于职业移民的申请人,律师们给出了以下关键建议:
“无瑕疵”申请人依然安全: 如果你从入境第一天起就一直维持合法的非移民身份(如 H-1B、L-1、F-1 等),没有任何身份中断、没有非法打工、没有欺诈记录,那么你依然属于常规批准的范畴。
“自由裁量权”成了移民官的放大镜: 以前只要你满足了法律的硬性条件,移民官基本就会闭眼批I-485。现在移民官被赋予了更大的权力去“掂量”你的正面因素和负面因素。
容错率大大降低: 过去一些微小的、可被通融的身份瑕疵(例如由于换工作导致了几天的身份断档),在新的审查标准下可能会被移民官作为拒绝在境内调整身份的理由,转而要求你出境走领事馆程序。
二、EB-5双递交的红利还有吗?
双递交是《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给予EB-5投资人的核心红利,允许投资人同时递交 I-526E 和 I-485,在境内快速拿到 EAD 工卡和 AP 回美证。
EB5 Investors 的分析给投资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同时递交的“权利”依然存在: 新政改变的是I-485的最终审批标准,而不是递交资格。只要你满足条件,依然可以在递交 EB-5 申请的同时递交 I-485,并锁住合法留美身份,合法拿工卡工作。
重在证明“资金与创造就业”的正面贡献: EB-5 申请人本身就通过投资为美国创造了就业、注入了大量资金,这在美国政府眼中属于极具分量的“正面自由裁量因素”。
严查双重意图(Dual Intent): 投资人尤其需要注意入境时间。如果你持 B-1/B-2 旅游签证或 F-1 学生签证入境后,太快表现出移民倾向(如立刻递交 I-485),在过去可能只需解释清楚,而现在极易被移民官放大审视。
综合各大律所的建议,可以准备以下几点:
1. 终结“身份裸奔”,保持双重意图签证(H/L)
过去很多人觉得,只要 I-485 递上去,原有的 H-1B 或 L-1 签证续不续都无所谓了。
律师强烈建议: 在 I-485 批准之前,必须尽可能无限期地维持、续签你的 H-1B 或 L-1 签证! 因为这两种签证法律明确允许“双重意图”,即使 I-485 审理变严,它们也是你最坚固的防火墙。
2. 干净的履历是唯一的通行证
绝对不要碰任何灰色地带。不要有任何未授权的校外打工(如 F-1 期间偷偷做副业),保证每一次跳槽的身份衔接天衣无缝。
3. 如果收到面试或 RFE(补件通知),切忌轻视
新政下I-485 的面试率可能会上升。一旦收到 RFE 或面试通知,必须和律师一起一字一句地准备证明材料,不仅要证明自己“符合法律条件”,还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对美国社会有积极贡献、没有任何道德污点、值得被给予行政恩赐的优秀申请人”。
正如 Wolfsdorf 律所和 EB-5 专家们所言,移民局正在试图“重塑”境内转绿卡的定义。游戏规则确实变难了,但通道并没有关闭。
本文基于各大律所及行业媒体公开分析整理,不构成直接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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