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1特殊才能签证:留美工作生活另辟蹊径
O签证是美国的临时工人非移民签证,O-1签证适用于在工作生涯中具有非凡能力或成就的人。O签证的申请人数没有配额,也没有H1-B签证那样的大学学士学位要求。2023财年,O-1签证申请继续上升至10,010份,与上一年相比,已完成案件的批准率仅略有下降(92%)。O1-签证是发给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卓越能力者"的签证。例如,歌手明星在美国举办演唱会或著名科学家在美国参加调查时,演员或动画作家参加好莱坞电影制作时,棒球选手在大联盟打球时等。在更实际的例子中,O1-签证有时会发给餐厅的厨师。
申请人可以在以下任一领域申请美国O-1签证:科学,艺术类,教育类,商业,田径,在电影和电视领域取得了非凡的公认成就,这可以通过持续的国家或国际赞誉来证明,在他们的专业领域工作。
"O"非移民分类类型
O-1A-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不包括艺术、电影或电视行业)方面的非凡能力;
O-1B-在艺术方面的非凡能力或在电影或电视行业的非凡成就;
O-2-O-1艺术家或运动员的陪同人员,协助特定活动或表演。对于O-1A来说,O-2的协助必须是O-1A活动的组成部分。对于O-1B,O-2的协助对于完成O-1B的生产至关重要。O-2工人拥有O-1工人通常无法完成的关键技能和经验,这对O-1的成功表现至关重要;
O-3-O-1和O-2的配偶或子女。
O-1签证资格标准
O-1签证适用于那些不仅在美国有工作机会,而且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有非凡能力的人。广义上讲,该人必须在特定领域获得国家或国际赞誉,或者,如果从事电影或电视制作,则必须有非凡成就的记录。O-1签证只能根据个人资格发放。作为团体或团队的一员,本身并不能使某人有资格获得O-1签证。此外,该人必须来美国工作或在具有非凡能力的活动或一系列活动中表演。"事件"一词在体育和艺术领域之外被宽泛地解释,例如,可以包括一家私营公司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
要获得O-1签证的资格,签证申请人必须通过持续的国内或国际赞誉来证明其"非凡的能力"。受益人必须暂时进入美国,才能继续在该领域工作。在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的非凡能力——这被定义为一种专业水平,表明该人是少数在其工作领域达到最高水平的工人之一。艺术领域的非凡能力——这被定义为"区别"。杰出是指在艺术领域取得的高水平成就,其技能和认可程度远远高于通常遇到的水平,即一个被描述为杰出的人在艺术领域享有盛誉、领导地位或知名度。
科学、教育、商业或体育方面的非凡能力(O-1A类)
为了达到O-1签证标准,申请人必须能够表现出非凡的能力,并因此获得持续的国内或国际赞誉。如果该人获得了国际公认的重大奖项,如奥运奖牌或普利策奖,或者至少完成了以下三项,则可以证明这一点:
获得国家认可的优秀奖或奖项;
根据公认的国家或国际专家的判断,在需要其成员在特定专业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协会中获得会员资格;
曾是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主要媒体(关于自己和自身的工作)发表材料的主题;
以小组成员或个人身份参与,作为所在领域其他人工作的评委;
对该领域做出了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性科学、学术或商业相关贡献;
在专业期刊或主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
曾在声誉卓著的组织中担任关键或基本职务,已经为自身的服务支付高薪或其它未付报酬。
非凡艺术才能(O-1B类)
作为在艺术方面具有非凡能力的O-1外国人申请时,申请人应首先确保他们的工作符合移民法对艺术的定义。移民局的规定对艺术进行了广泛的定义,包括:创意活动或任何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美术、视觉艺术、烹饪艺术和表演艺术。从事艺术领域的外国人不仅包括主要创作者和表演者,还包括其他重要人员,如但不限于导演、布景设计师、灯光设计师、声音设计师、编舞家、编舞师、指挥家、管弦乐家、教练、编曲家、音乐总监、服装设计师、化妆师、飞行大师、舞台技术人员和动物训练师。(见《美国联邦法规》第8章第214.2(o)(3)(ii)条)
申请人还必须来美国在非凡能力领域表演,他们必须被公认为在该领域中的杰出人物。为了证明这种认可,申请人需要提供文件,证明他们已被提名或在特定领域获得过重要的国家或国际奖项或奖品,如奥斯卡奖、艾美奖、格莱美奖或导演协会奖。或者,提交请愿书的雇主可以提交以下至少三种形式的文件:
证明申请人已经并将作为主要或主演参与者在具有杰出声誉的制作或活动中提供服务的证据,如评论、广告、宣传稿、出版合同或背书;
申请人在主要报纸、行业期刊、杂志或其他出版物上发表的评论或其他发表材料证明其成就已获得国家或国际认可的证据;
证明申请人已经并将要为声誉卓著的组织和机构担任领导、主演或关键角色的证据,如报纸、行业期刊、出版物或推荐信中的文章所证明;
证明申请人在商业期刊、主要报纸或其他出版物上有重大商业或广受好评的成功记录(如头衔、评级、在该领域的地位、票房收入、电影或电视评级)以及其他职业成就的证据;
证明申请人的成就得到了组织、评论家、政府机构或该领域其他公认专家的显著认可的证据。此类证明的形式必须明确表明作者的权威、专业知识和对申请人成就的了解;
合同或其它可靠证据表明,与该领域的其他人相比,申请人要么已经获得高薪,要么将获得高薪或其他可观的服务报酬。
如果上述标准不适合该人的职业和情况,提出申请的机构可以提交替代但可比的证据,以确定其资格。
推荐信
O-1申请人通常应准备5-10封推荐信,连同申请一起提交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作为其非凡能力的确凿证据。信函应包括以下因素:
专业知识基础-概述撰写推荐信的人的专业知识或权限;
关系——写信人应该说明他们是如何认识O-1申请人的,以及他们是如何熟悉自己的工作的;
天赋和能力-作者应重点描述签证申请人的"天赋"、"技能"和"非凡能力",并说明他们拥有天赋或能力的原因;
认可和成就-展示申请人的职业生涯与所在领域的其他人有何不同和独特,以及是什么让他们与业内其他人区别开来。作者应详细说明其所在领域的任何杰出成就或认可。例如,申请人在一个非常成功的制作中发挥了主导作用;
其它-提供任何其他增强申请可信度的补充信息,如获得的奖项或与著名艺术家的合作;
结论-最后一段强调了申请人对美国文化界的非凡价值。
O-1签证的主要特征
O-1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美国为O-1签证担保人合法工作。然而,如果工人想换工作,就需要新的签证;
O-1签证可以很快签发;
O-1签证的有效期为特定活动所需的时间,最长为三年,可无限期延长一年;
O-1签证持有人可以进出美国,或者只要签证印章和身份有效,就可以连续居留;
O-1签证持有人的家人可以申请O-3签证,只要签证印章和身份有效,家人就可以进出美国或连续居留。如果家庭成员在美国境外,可以通过填写DS-160表格、支付费用并完成签证面试来申请O-3签证,或者,如果他们已经在美国,则可以通过提交I-539表格"更改非移民身份申请"来申请;
O-1签证持有人的配偶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陪同,但他们不得在美国工作。
希望在美国经营餐厅的厨师络绎不绝,但问题是签证。一般情况下,H-1B签证和L-1签证不在对象范围内。一般的E-2签证,为了取得这个签证必须进行一定数额的投资。此投资额具体取决于业务内容。(作为大致的标准,在加利福尼亚州开设餐厅申请E-2签证的话,最低也需要$20万到$30万美元的投资)但是,如果是店主主厨的话,过去作为"有名的厨师"被电视和杂志报道过的人的话,可以申请O1-签证。这样的话,不需要投资30万美元。科学家、运动员和艺人获得O-签证需要很高的知名度,但厨师的要求相对宽松。向厨师、厨师发放O-签证的情况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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