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做会不会出问题?怎么把控节奏和风险?
今天想跟大家聊一个我最近在后台收到的问题。提问的朋友是一位在美工作的大厂从业者,目前公司正在帮他申请 EB1A,并选择了加急通道(Premium Processing)。结果没几天就收到了 RFE(补件通知)。
他说:"这个案子本来就准备得很糟,公司合作的律所也沟通不畅、不透明。虽然公司不打算撤案,还说要硬着头皮准备 RFE,但我真不敢再指望了。能不能我自己再重新 file 一份 EB1A?"
他的想法是:以自己作为 petitioner,完全重写申请信与材料清单,再用 PP 走加急。目的很明确——想早点锁定一个优先日(Priority Date),不愿等到8月原案补件后才知道结果。
这个问题不止他一个人问过。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聊聊:
可以同时提交两份 EB1A 吗?这么做会不会出问题?怎么把控节奏和风险?
一、USCIS 接受双案并行吗?答案是:可以。
我们先说最关键的一点:
美国移民局(USCIS)允许你在同一时间提交多个 EB 类移民申请。
也就是说:
✅ 你可以在已有一个 EB1A pending 的基础上,再提交一个新的 EB1A;
✅ Petitioner 不同(公司 vs 自己)时,两个案子视为完全独立;
✅ 它们的审核流程、优先日、审批结论都互不影响;
✅ 哪个先批,你就用哪个去配合后续的 I-485(身份调整)或领馆程序。
因此,从技术层面来看,同时提交两份 EB1A 并不违反规定。
二、但重点不是"能不能做",而是"怎么做更稳妥"
申请人之所以犹豫,是因为他意识到:自己要重新提交 EB1A,势必要对比前一个版本进行重写。
问题来了:
两份 EB1A 如果材料不一样,会不会被移民局认为"前后矛盾"?甚至被怀疑为虚假陈述?
这里 要跟你说清楚一件事:
USCIS 并不会因为你提交了两份内容不同的 EB1A,就自动认定为造假。
但——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随便改"。
移民局在处理多案并行时,确实有可能把你的所有申请历史一起拉出来交叉比对,尤其是当案子被转到更高层次审理、或出现 RFE/面试时。
所以请注意两点:
✅ 事实要一致
你的学位信息、论文数量、被引用次数、获奖记录、从业年限等客观数据必须一致。这类信息是可查的,前后出入会直接引起问题。
✅ 论证方式可以不同,但逻辑要统一
你可以换一个角度写 petition letter,可以强调不同侧重点(比如一个偏研究,一个偏产业影响),但不能前后"自我打脸"或风格差异过大,让审理官觉得你"为通过不择手段包装"。
例如:
❌ 不要在一份申请中说"我是AI系统架构专家",另一份又强调"我以基础理论创新为主";
✅ 可以在不同版本中突出不同项目,但要统一表述"我在ML交叉领域持续发力"的整体逻辑。
三、如果只是为了锁定 PD,还有别的选择吗?
这个朋友的初衷是:不信任公司律所的操作,但又很在意能尽快获得一个 PD(优先日)。于是想自己再动手走一遍流程。
这类情况其实挺多见的。给几个策略建议,供你参考:
① 自己递一份新的 EB1A
如果你对自己的资历有信心,完全可以以个人身份(Self-petition)DIY一份 EB1A。尤其你已经走过一次流程,对材料、结构、政策熟悉,做第二遍通常效率会更高。
② 考虑同时递交一份 NIW(国家利益豁免)
NIW 和 EB1A 属于不同子类别,彼此独立。NIW 的门槛通常略低,如果你只是为了 PD,不妨把它作为"备用方案"提前布局。
③ 或者干脆放弃原案,重启单一版本
如果你对当前 pending 的 EB1A 完全没有信心,可以沟通公司是否同意撤案,或者干脆不跟进 RFE,转为专心准备自己版本。
不过,要注意的是:公司案一旦被拒,会留下一个"denial record",虽不会直接影响你新案,但如果两份材料差异过大,移民局也可能顺着前案RFE理由"追着问"。
四、建议:双案并行没问题,重点是准备要分得清楚
如果你真打算做双案,这几点务必记住:
两个案子分别立逻辑、立结构,不要简单复制粘贴;
确保基础信息统一、重要数据一致、事实无冲突;
找人帮你复核两个版本是否存在"对抗性表述"或容易引起误会的包装手法;
两个案子尽量分两批材料、两个策略系统准备,避免混淆管理;
万一两个案子都批,PD取最早一个;身份调整可选对你最有利的版本推进。
五、总结:在风险容忍度之内,双案策略是可以用的,但要用得稳
你可以 file 两份 EB1A。
但不能"盲目复制",更不能"赌一次过"。
真正聪明的做法,是知道自己为什么做第二份、用什么策略做、能接受什么结果。
就像这位读者,他没有冲动。他只是觉得:既然等不及不靠谱的律所回复,那不如用掌控在自己手里的方式,为自己争取时间和主动。
你可以学他的决断,但更要懂他的底层逻辑——越重视身份的人,越不能把命运交给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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